Function SaveTextAsUTF8(filePath, Text)
Const adTypeText = 2
Const adSaveCreateOverWrite = 2
'Create Stream object
Dim TextStream
Set TextStream = CreateObject("ADODB.Stream")
With TextStream
.Open
.CharSet = "UTF-8"
.Position = TextStream.Size
.WriteText Text
.SaveToFile filePath, adSaveCreateOverWrite
.Close
End With
Set TextStream = Nothing
End Function
2009年6月26日 星期五
VB 轉存文字檔案為 UTF-8 編碼格式
ASP 或 VB 將文字儲存成 UTF-8 編碼的 Function :
2009年6月22日 星期一
涼宮春日的憂鬱 2009 動畫
以下是涼宮春日的憂鬱第二季 節目表 (網路上流傳)
04/02 第01話 涼宮春日的憂鬱1
04/09 第02話 涼宮春日的憂鬱2
04/16 第03話 涼宮春日的憂鬱3
04/23 第04話 涼宮春日的憂鬱4
04/30 第05話 涼宮春日的憂鬱5
05/07 第06話 涼宮春日的憂鬱6
05/14 第07話 涼宮春日的煩悶
05/21 第08話 竹葉狂想曲 ←新作
05/28 第09話 神秘信號
06/04 第10話 孤島症候群(前篇)
06/11 第11話 孤島症候群(後篇)
06/18 第12話 漫無止盡的八月 ←新作
06/25 第13話 涼宮春日的溜息1 ←新作
07/02 第14話 涼宮春日的溜息2 ←新作
07/09 第15話 涼宮春日的溜息3 ←新作
07/16 第16話 朝比奈實玖榴的冒險 Episode00
07/23 第17話 Live Alive
07/30 第18話 射手座之日
08/07 第19話 Someday in the Rain
08/14 第20話 涼宮春日的消失1 ←新作
08/21 第21話 涼宮春日的消失2 ←新作
08/28 第22話 涼宮春日的消失3 ←新作
09/03 第23話 涼宮春日的消失4 ←新作
09/10 第24話 示愛怪客 ←新作
09/17 第25話 雪山症候群(前篇) ←新作
09/24 第26話 雪山症候群後篇) ←新作
10/01 第27話 尋貓記 ←新作
10/08 第28話 消失後記 ←新作
04/02 第01話 涼宮春日的憂鬱1
04/09 第02話 涼宮春日的憂鬱2
04/16 第03話 涼宮春日的憂鬱3
04/23 第04話 涼宮春日的憂鬱4
04/30 第05話 涼宮春日的憂鬱5
05/07 第06話 涼宮春日的憂鬱6
05/14 第07話 涼宮春日的煩悶
05/21 第08話 竹葉狂想曲 ←新作
05/28 第09話 神秘信號
06/04 第10話 孤島症候群(前篇)
06/11 第11話 孤島症候群(後篇)
06/18 第12話 漫無止盡的八月 ←新作
06/25 第13話 涼宮春日的溜息1 ←新作
07/02 第14話 涼宮春日的溜息2 ←新作
07/09 第15話 涼宮春日的溜息3 ←新作
07/16 第16話 朝比奈實玖榴的冒險 Episode00
07/23 第17話 Live Alive
07/30 第18話 射手座之日
08/07 第19話 Someday in the Rain
08/14 第20話 涼宮春日的消失1 ←新作
08/21 第21話 涼宮春日的消失2 ←新作
08/28 第22話 涼宮春日的消失3 ←新作
09/03 第23話 涼宮春日的消失4 ←新作
09/10 第24話 示愛怪客 ←新作
09/17 第25話 雪山症候群(前篇) ←新作
09/24 第26話 雪山症候群後篇) ←新作
10/01 第27話 尋貓記 ←新作
10/08 第28話 消失後記 ←新作
2009年6月21日 星期日
阻擋所有的網路蜘蛛
阻擋所有的網路蜘蛛
http://plog.tcc.edu.tw/category/530/1888
--
<HTML>
<HEAD>
<META NAME="robots" CONTENT="noindex, nofollow">
<TITLE>...</TITLE>
</HEAD>
<BODY>
http://plog.tcc.edu.tw/category/530/1888
--
<HTML>
<HEAD>
<META NAME="robots" CONTENT="noindex, nofollow">
<TITLE>...</TITLE>
</HEAD>
<BODY>
2009年6月20日 星期六
水電行相關證照
引用法規是"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與"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
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
第 2 條 本規則稱電器承裝業(以下簡稱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業者。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規則應執行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辦理。
本規則所訂事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公會)辦理。
第 3 條 承裝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登記,並於一個月內加入登記所在地之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始得營業;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不得拒絕其加入。
第 4 條 承裝業之登記,分甲、乙、丙三級,其承裝工程範圍規定如下:
一、甲級承裝業:承裝所有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
二、乙級承裝業:承裝電業低壓供電設備及用戶低壓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
三、丙級承裝業:承裝低壓電燈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
第 5 條 申請登記為甲級承裝業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資本額及合法固定營業場所。
二、僱有符合下列第一目資格之一者一名及第二目資格之一者三名以上人員:
(一)電機技師;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或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依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電匠。
(二)電機技師;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或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依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或乙種電匠。
第 6 條 申請登記為乙級承裝業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資本額及合法固定營業場所。
二、僱有符合第一目資格之一者一名及第二目資格之一者一名以上人員:
(一)電機技師;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或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依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電匠。
(二)電機技師;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或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依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或乙種電匠。
第 7 條 申請登記為丙級承裝業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資本額及合法固定營業場所。
二、僱有符合下列各目資格之一者一名以上人員:
(一)電機技師。
(二)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或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
(三)依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或乙種電匠
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
第 3 條 承裝商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 (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 申請籌設許可:
一、申請書。
二、資本額證明文件。
三、技術員、技工受聘僱同意書、經歷證明文件及資格證件。
四、代表人或負責人、技術員、技工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及最近六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
承裝商應於取得籌設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後,加入水管工程相關同業公會並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籌設許可文件影本,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營業許可,領取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技
術員及技工工作證,始得營業。
第一項之許可籌設處分於前項期限屆滿之次日或取得營業許可之日起,失其效力。
第 4 條 承裝商分為甲、乙、丙三等,應具備資格及承辦工程範圍如下﹕
一、甲等:資本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聘僱有專任技術員一人及專任技工三人以上者,得承辦第二條所列之各項工程。
二、乙等:資本額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聘僱有專任技工二人以上者,得承辦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之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工程。
三、丙等:資本額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聘僱有專任技工一人以上者,得承辦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之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工程。
前項承裝商代表人或負責人,具有技術員或技工之資格者,得自任專任技術員或專任技工。
第 5 條 前條所稱技術員、技工,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技術員:
(一)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環境(衛生)工程、土木、建築、機械、化工、電機、工業工程、水利工程類科考試及格,或自來水管配管乙級以上技術士檢定合格,並從事自來水工程工作一年以上,具有證明文件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環境(衛生)工程、土木、建築、機械、化工、電機、工業工程、水利工程科系或其他性質相近科系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並從事自來水工程工作二年以上,具有證明文件者。
(三)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土木、建築、機械、化工、電機、工業工程、水利工程類科考試及格,並從事自來水工程工作四年以上,具有證明文件者。
(四)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土木、建築、機械、化工、電機、工業工程、水利工程、配管科或其他性質相近學科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並從事自來水工程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證明文件者。二、技工:經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領有證書者,或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經技能檢定合格取得自來水管配管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
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
第 2 條 本規則稱電器承裝業(以下簡稱承裝業),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業者。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規則應執行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辦理。
本規則所訂事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公會)辦理。
第 3 條 承裝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登記,並於一個月內加入登記所在地之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始得營業;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不得拒絕其加入。
第 4 條 承裝業之登記,分甲、乙、丙三級,其承裝工程範圍規定如下:
一、甲級承裝業:承裝所有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
二、乙級承裝業:承裝電業低壓供電設備及用戶低壓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
三、丙級承裝業:承裝低壓電燈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
第 5 條 申請登記為甲級承裝業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資本額及合法固定營業場所。
二、僱有符合下列第一目資格之一者一名及第二目資格之一者三名以上人員:
(一)電機技師;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或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依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電匠。
(二)電機技師;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或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依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或乙種電匠。
第 6 條 申請登記為乙級承裝業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資本額及合法固定營業場所。
二、僱有符合第一目資格之一者一名及第二目資格之一者一名以上人員:
(一)電機技師;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或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依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電匠。
(二)電機技師;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或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依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或乙種電匠。
第 7 條 申請登記為丙級承裝業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資本額及合法固定營業場所。
二、僱有符合下列各目資格之一者一名以上人員:
(一)電機技師。
(二)丙級以上之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或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
(三)依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或乙種電匠
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
第 3 條 承裝商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 (以下簡稱地方主管機關) 申請籌設許可:
一、申請書。
二、資本額證明文件。
三、技術員、技工受聘僱同意書、經歷證明文件及資格證件。
四、代表人或負責人、技術員、技工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及最近六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
承裝商應於取得籌設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後,加入水管工程相關同業公會並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籌設許可文件影本,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營業許可,領取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技
術員及技工工作證,始得營業。
第一項之許可籌設處分於前項期限屆滿之次日或取得營業許可之日起,失其效力。
第 4 條 承裝商分為甲、乙、丙三等,應具備資格及承辦工程範圍如下﹕
一、甲等:資本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聘僱有專任技術員一人及專任技工三人以上者,得承辦第二條所列之各項工程。
二、乙等:資本額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聘僱有專任技工二人以上者,得承辦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之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工程。
三、丙等:資本額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聘僱有專任技工一人以上者,得承辦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之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工程。
前項承裝商代表人或負責人,具有技術員或技工之資格者,得自任專任技術員或專任技工。
第 5 條 前條所稱技術員、技工,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技術員:
(一)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環境(衛生)工程、土木、建築、機械、化工、電機、工業工程、水利工程類科考試及格,或自來水管配管乙級以上技術士檢定合格,並從事自來水工程工作一年以上,具有證明文件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環境(衛生)工程、土木、建築、機械、化工、電機、工業工程、水利工程科系或其他性質相近科系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並從事自來水工程工作二年以上,具有證明文件者。
(三)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土木、建築、機械、化工、電機、工業工程、水利工程類科考試及格,並從事自來水工程工作四年以上,具有證明文件者。
(四)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土木、建築、機械、化工、電機、工業工程、水利工程、配管科或其他性質相近學科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並從事自來水工程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證明文件者。二、技工:經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領有證書者,或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經技能檢定合格取得自來水管配管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
拯救PMP的價值 by PMI-TW熊理事長
全文連結: http://ppt.cc/ua3T
Barry發表的文章
內文摘述:
我下一個十年的志業-拯救PMP的價值
我在1998年5月從美國拿到博士及台灣第一張PMP(#13591)返國後才正式開始與台灣的業界與其他政府單位接觸。那時才發覺我們在專案中所用的「專案管理」在台灣除了一些知名外商有所遵循之外,幾乎對其他組織則
完全不是這麼回事──毫無章法的到「不可思議」的地步──連我們「政府採購法」所說的『專案管理』也只是侷限在「營建工程管理」的範圍。這個驚人的發現,乃是促使我當年願投入推動「專案管理」發展的最大動機。現已邁入50世代中段的我,更要把「導正專案管理在兩岸三地的發展」當成為終身的志業與理想。
〝我們在台灣推動「專案管理」這十年來,除了PMP這個屬於鑒定個人「專案管理專業知識與技術能力」證照越來越熱門外,到底對政府與產業創造了甚麼更具體的價值?〞其實,我個人覺得,除了不斷成長的PMP數字對許多PMP個人與培訓公司是有意義的之外,多數的企業與政府單位對「專案管理」仍還是相當地冷漠,或是不全然地接受。而真正令人遺憾的是台灣已有這麼多的PMP及包括本會在內已有若干個「專案管理」專業社團組織,但為什麼仍無法有效改變整個台灣長久以來「積弊成習」的「商業環境」及企業主及其員工許多錯誤的思維與行為?就算再歷經個10年20年,即使台灣未來有幾十萬人甚至於平均每一個組織有相當大比例的人有PMP,若這些PMP們無法改變自己的基本思維與價值觀,以至不能改變其整個組織的文化,則一個既不能「兼善天下」(甚至於還「隨波逐流」)亦不能「獨善其身」的PMP們還有甚麼價值可言。
Barry發表的文章
內文摘述:
我下一個十年的志業-拯救PMP的價值
我在1998年5月從美國拿到博士及台灣第一張PMP(#13591)返國後才正式開始與台灣的業界與其他政府單位接觸。那時才發覺我們在專案中所用的「專案管理」在台灣除了一些知名外商有所遵循之外,幾乎對其他組織則
完全不是這麼回事──毫無章法的到「不可思議」的地步──連我們「政府採購法」所說的『專案管理』也只是侷限在「營建工程管理」的範圍。這個驚人的發現,乃是促使我當年願投入推動「專案管理」發展的最大動機。現已邁入50世代中段的我,更要把「導正專案管理在兩岸三地的發展」當成為終身的志業與理想。
〝我們在台灣推動「專案管理」這十年來,除了PMP這個屬於鑒定個人「專案管理專業知識與技術能力」證照越來越熱門外,到底對政府與產業創造了甚麼更具體的價值?〞其實,我個人覺得,除了不斷成長的PMP數字對許多PMP個人與培訓公司是有意義的之外,多數的企業與政府單位對「專案管理」仍還是相當地冷漠,或是不全然地接受。而真正令人遺憾的是台灣已有這麼多的PMP及包括本會在內已有若干個「專案管理」專業社團組織,但為什麼仍無法有效改變整個台灣長久以來「積弊成習」的「商業環境」及企業主及其員工許多錯誤的思維與行為?就算再歷經個10年20年,即使台灣未來有幾十萬人甚至於平均每一個組織有相當大比例的人有PMP,若這些PMP們無法改變自己的基本思維與價值觀,以至不能改變其整個組織的文化,則一個既不能「兼善天下」(甚至於還「隨波逐流」)亦不能「獨善其身」的PMP們還有甚麼價值可言。
2009年6月15日 星期一
2009 JAVA認證日 每年一次認證回饋活動
今年的JAVA認證日在 7/31 台北國際會議中心。
定價6600的認證券,當天特惠價為5300,確定要參加考試的可以先買來放。
(若到Prometric刷卡報名是 300 美金,買認證考試券是省錢的好選擇。)
相關優惠活動請參考下述網址。
資訊來源:
http://weekly.ithome.com.tw/seminar/jcd2009/
http://weekly.ithome.com.tw/seminar/jcd2009/index3.html
定價6600的認證券,當天特惠價為5300,確定要參加考試的可以先買來放。
(若到Prometric刷卡報名是 300 美金,買認證考試券是省錢的好選擇。)
相關優惠活動請參考下述網址。
資訊來源:
http://weekly.ithome.com.tw/seminar/jcd2009/
http://weekly.ithome.com.tw/seminar/jcd2009/index3.html
2009年6月6日 星期六
10 best IT certifications 2009
10 best IT certifications 2009
1. MCITP
2. MCTS
3. Security+
4. MCPD
5. CCNA
6. A+
7. PMP
8. MCSE/MCSA
9. CISSP
10. Linux+
資料來源:
http://blogs.techrepublic.com.com/10things/?p=464
1. MCITP
2. MCTS
3. Security+
4. MCPD
5. CCNA
6. A+
7. PMP
8. MCSE/MCSA
9. CISSP
10. Linux+
資料來源:
http://blogs.techrepublic.com.com/10things/?p=464
2009年6月3日 星期三
推理10個字母
請推理出以下10個字母所代表的阿拉伯數字(0~9),字母不可以重複代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
F O R T Y
T E N
+) T E 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 I X T Y
2009年6月2日 星期二
2009年6月1日 星期一
Linked List Table Sort、Doubly Linked List Table Sort
typedef struct TreeNode
{
int Data;
int Link, Linkb;
}TreeNode;
{
int Data;
int Link, Linkb;
}TreeN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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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UE考試中心針對參加Cisco系列認證考生提供一次免費重考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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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
http://vue.com/cisco/comeback2009/
http://sharonsharon.blog.ithome.com.tw/post/1143/2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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